法律问题
绿的谐波: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众盛投资、众普投资的人员构成、离职退出、内部流转、左晖控制及股份锁定安排构成需披露和核查的股权激励及股东锁定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公司通过众盛投资与众普投资搭建员工持股平台,二者系员工直接持股平台,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众盛投资、众普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1.14%股份,合伙人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员工;离职合伙人所持权益份额需转让给普通合伙人左晖。注册稿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左晖分别为两平台唯一普通合伙人并负责执行合伙事务,经审慎认定,左晖对众盛投资、众普投资构成控制;众盛投资、众普投资承诺股份锁定期至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