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绿的谐波: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与苏州东茂、普拉米等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客户开发限制、关联租赁和历史资金拆借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绿的谐波
审核编号
39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3页、第1-1-174页至第1-1-180页、第3-3-1-26页至第3-3-1-28页、第3-3-1-63页至第3-3-1-6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苏州东茂实际控制人陈正东为持有公司0.8%股份的股东,发行人与苏州东茂2017年至2019年的交易金额分别为4,960.37万元、5,014.21万元、2,380.7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8.23%、22.84%、12.81%;双方2015年3月、2020年3月签订《产品合作协议书》,约定发行人不得未经苏州东茂同意直接开发苏州东茂下游客户,存在客户开发受限及停止合作风险。普拉米2017年、2018年向发行人提供零部件粗加工服务,金额分别为1,158.89万元、1,142.24万元,2018年发行人转让普拉米股权,2019年未向普拉米采购外协服务。报告期内还披露普拉米关联租赁、苏州东茂服务费、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以及2017年度左昱昱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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