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目星:注册稿阶段仍披露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及部分租赁物业存在备案/权属瑕疵,需关注搬迁、行政处罚、租赁效力及持续经营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未取得第1至第4项租赁房产权属证明,深圳海目星主要经营场所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第2、3项租赁厂房办理了历史遗留违规建筑普查登记;第4项鞍山厂房正在办理验收手续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江苏海目星临时使用建设项目地块内3栋遗留房屋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