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莱伯泰科: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出租方未提供完善产权证书,部分租赁房屋权属用途为住宅类用途,且全部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需关注租赁稳定性、用途合规性及瑕疵补偿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境内租赁房屋中第18-20项出租方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而非完善产权证书;部分已提供权属证书的房屋记载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住宅、住宅或成套住宅。发行人及子公司全部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该等房屋主要为各省派驻销售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办公用房及宿舍,并非主要生产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