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莱伯泰科: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采购商品、竞业补偿、关联租赁、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并需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8-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莱伯泰科
审核编号
3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4-6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主要关联交易包括向FLIR Systems, Inc.采购商品、向郭华唯支付竞业补偿、向宏景浩润和兢业诚成出租房屋、胡克及SU DONGLING为发行人或子公司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等。郭华唯及其妻实际持有的LabTech Instruments (Hong Kong) Ltd.曾代理发行人实验室设备产品在香港地区销售,后根据《关于竞争业务的处理协议》终止业务并转让渠道及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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