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苑东生物:合作产品经营模式、技术许可安排及合作方生产资质合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7-3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苑东生物
审核编号
41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89页至第1-1-9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部分合作产品在研发与注册阶段公司尚无对应生产线,根据当时有效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批文须由拥有GMP认证生产线的企业持有。公司与成都天台山、普德药业合作,由合作方持有生产批件及GMP证书,公司与合作方签署《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或《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合作方使用相关技术,合作方实施生产,公司根据合作方向下游客户发货数量收取技术使用费;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合作方还向公司采购纳美芬原料药。两票制实施后,由实际生产方合作方直接销售产品,公司通过销售原料药及收取技术使用费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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