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铁科轨道:注册稿阶段围绕发行人核心技术部分来源于控股股东无偿非独家授权、重载扣件及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共有、是否符合资产完整和独立性要求进行披露和论证。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0-07-3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高铁扣件系统、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及重载铁路扣件系统技术所有权原归铁科院集团所有;铁建所无偿授予发行人相关技术使用权,授权期限50年,发行人可优先续期。2020年7月,铁建所与发行人将合作开发中的权益分配体现形式由无偿授权变更为共有,并就重载扣件及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相关技术签署共有协议。发行人核心技术由自有核心技术和被授权核心技术构成,自有核心技术是形成收入的主要技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