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原股份:芯原台湾、台湾分公司因境外架构重组未取得台湾投审会陆资许可,存在行政处罚可能并正在转移台湾分公司业务。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0-07-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原股份
审核编号
26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3-1-211页至第3-3-1-214页;第1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芯原台湾、台湾分公司因未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陆资许可,芯原开曼或芯原香港存在被投审会处罚的可能性,处罚措施包括罚锾、限期停止、撤回投资或改正、必要时停止股东权利,芯原香港还可能被通知撤销或废止外国公司认许或登记。台湾分公司总资产及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比重较低,且营业收入总体下降;发行人计划逐步将台湾分公司业务合同和订单转至芯原香港承接。注册环节补充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芯原台湾于2019年4月22日解散生效并处于清算中,台湾分公司目前仍在开展业务,已开始将量产阶段订单转移至芯原香港,计划逐步于2020年12月31日前转至芯原香港或芯原微香港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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