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原股份:香港比特因产品质量及合同履行争议起诉芯原香港,构成未决诉讼及经济赔偿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0-07-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原股份
审核编号
26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页至第1-1-5页;第1-1-43页至第1-1-45页;第3-3-1-272页至第3-3-1-273页;第3-3-1-299页;第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11月19日,香港比特以芯原香港违反协议约定、产品有缺陷、不切合通常目的、不具备可销售质量等为由,将芯原香港诉至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5,084,276.89美元及利息、讼费等。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的申索金额为25,069,941.65美元,2020年1月21日芯原香港收到申索陈述书,申索包括预缴货款21,954,720美元及已浪费费用3,129,556.89美元等;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诉讼尚在进行中。注册环节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芯原香港于2020年4月15日送达抗辩书,香港比特于2020年6月17日递交答覆书,目前双方提交状书程序已结束,进入文件披露和案件管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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