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亚新材:南亚有限设立时香港大元代南亚集团前身银鹰电器持有25%股权的历史代持事项及其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07-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南亚有限设立时香港大元以52.50万美元出资、持股25%,系代银鹰电器持有南亚有限25%股权,且自南亚有限设立之日起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香港大元所持南亚有限全部股权已于2003年转让,代持行为已消除;截至注册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大元不享有发行人任何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权益,南亚集团与香港大元就上述代持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