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惠技术: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股东曾存在以发行上市、经营业绩等事项为触发条件的特殊权利/对赌安排,申报前已终止,需关注其终止效力、是否存在补偿义务、纠纷或潜在争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7-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先惠技术
审核编号
3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外部融资过程中曾签署以发行人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为标准,以发行人股权归属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变动、股东权利内容变动为实施内容的对赌协议。2019年11月,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潘延庆、王颖琳与各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原协议相关对赌条款自发行人向上海证监局申请辅导验收之日前一日起全部终止;各方确认相关对赌条款终止不存在现有纠纷或潜在争议,除相关条款外未签署或达成其他有效或将生效的对赌安排。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亦承诺对赌条款已全部终止,终止后不存在补偿措施、后续债务或其他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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