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科希德:注册稿阶段,发行人部分租赁物业仍存在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明、部分租赁物业未办理备案的瑕疵,且新增租赁房产亦存在类似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7-0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10项、第13项、第14项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尚未向发行人提供产权证明文件;部分租赁物业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注册稿法律意见书补充披露,新增2处租赁房产中,出租方未提供其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部分租赁双方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