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合肥江航:天鹅制冷与安徽先河因空调业务合作发生联营合同纠纷,涉及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及不得生产销售涉诉技术产品等诉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0-07-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7年至2010年,安徽先河与天鹅制冷签署试制协议、合作协议及补充代理协议,约定由先河公司提供原材料清单、生产图纸资料及市场销售,天鹅制冷负责采购和生产。2012年,先河公司以天鹅制冷不履行合同义务、侵吞技术成果并独自生产销售相关产品为由起诉,请求解除合作协议、禁止天鹅制冷生产销售由其提供技术的复合源产品及户式中央空调热水一体机系列产品,并赔偿损失1,076.15万元。截至申报稿签署日,该案经多轮审理及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仍处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