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合微: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逾期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四次增资未办理资产评估、备案登记的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07-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力合微
审核编号
29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0年3月,孚威创投与雷宗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孚威创投将其持有公司2.8985%的股权转让给雷宗岱;法律意见书披露,相关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签订协议三个月后,力合微电子有限才申请工商变更登记,违反当时适用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另,2007年3月21日、2007年4月4日、2007年11月19日、2008年4月30日四次增资行为未办理资产评估及备案登记手续,不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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