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创网络:控股股东与源汇投资、广护投资之间存在以发行上市为触发条件的股份回购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6-05 · 终止

公司名称
微创(上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创网络
审核编号
2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第1-1-56页、第1-1-5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18年8月、2018年10月,控股股东微创软件分别与源汇投资、广护投资签署《关于微创网络项目之合作协议》,其中含有退出安排的对赌条款;若发行人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实现合格公开发行,微创软件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回购源汇投资、广护投资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协议中发行人并非当事人,仅涉及股份回购,不涉及让渡公司控制权,触发回购条件不会减少微创软件在发行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触发条件不与公司市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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