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盾量子: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由科大控股及彭承志、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等7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需说明共同控制认定及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6-0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盾量子
审核编号
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2页至第1-1-78页;第3-3-1-16页至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科大控股直接持股18.00%,并通过潘建伟表决权委托控制其11.01%股份表决权,彭承志及其控制主体、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等共同控制发行人53.58%股份表决权。一致行动人于2009年10月、2015年12月、2018年6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提案、表决、提名及部分股份处分事项的一致行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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