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皖仪科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历史上签订含对赌条款的协议,并在申报前后进行中止或解除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6-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皖仪科技
审核编号
3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页至第1-1-4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臧牧曾在2009年11月与安徽创投、林茂签订含业绩承诺、分红补偿及业绩奖励、利润分配、反摊薄、公司上市、股份回购等内容的增资扩股补充协议。2019年10月31日,发行人、臧牧及安徽创投签署补充约定,对第四条“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和特别奖励”、第六条“本次增资的其它相关约定”中止履行;发生发行申请未按期提出、审核中止超过6个月、终止审核、不予核准、撤回申请或发行审核通过后未成功发行等情形时,上述中止条款自动恢复;如首发上市成功,第六条永久解除,安徽创投、林茂保留第四条相关权利。其他与高新科技实业发展公司、北京东投、蒲曙光、安徽恩弘、合肥高新区城建设计院、霍雪霏、陈桂林等相关对赌协议已通过权利人退出确认无纠纷或签署终止协议等方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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