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皖仪科技:发行人因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受到海关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0-06-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皖仪科技
审核编号
31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23页至第1-1-224页;第3-3-1-5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出具“沪浦机关缉违字[2019]04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仪科技委托上海丹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货物一票,其中第1项申报品名为不锈钢管、商品编号73065000.00、关税率13%、申报总价FOB24476美元。经海关查验及审核,上述进口货物实际应为不锈钢丝,商品编号应为72230000.00、关税率16%,与申报不符;完税价格173,395元,应纳税款59,925.31元,漏缴税款6,034.14元。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根据《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对皖仪科技作出罚款4,8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2月22日,庐州海关出具企业资信证明,确认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1日存在1起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被海关行政处罚记录,该记录尚不足以影响企业海关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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