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科电子:发行人最近两年无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稳定性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5-31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科电子
审核编号
3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6页、第1-1-34页、第1-1-54页;法律意见书第3-3-1-16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最近两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微晶光电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单一董事能够控制微晶光电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情形,进而无法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构成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最近两年无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披露,微晶光电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组织章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未因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而影响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超过51%股份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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