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科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实习生人数占比曾超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10%比例限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0-05-31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科电子
审核编号
3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02页至第1-1-103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8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与多家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实习合作,主要在生产线上的辅助性岗位使用实习生,并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就各方权利义务、实习时间、实习岗位、薪资待遇等进行约定,并为实习生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医疗保险。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习生人数163人,用工总人数1,176人,实习生人数占比13.86%,超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的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10%的比例限制。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习生人数91人,占比8.01%,未超过10%比例限制。报告期内,联晶智能、香港晶科不存在雇佣实习生情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