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盛智科:注册稿阶段披露发行人8处租赁房产中2处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6处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5-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盛智科
审核编号
29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91页;第3-3-1-155页至第3-3-1-15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租赁房产共8处,其中2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6处房产未进行租赁备案登记,未备案房产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屋建筑面积比例为0.36%。租用钱迎春、东莞市业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上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用于经销商开展销售活动,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地。注册稿法律意见书补充披露,钱迎春、东莞市业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产因集体土地问题未取得房产证,除大卫精工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居住外,其他房产作为服务中心供经销商及客户现场体验产品,不属于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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