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泽达易盛: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形,并受到股转系统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0-05-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泽达易盛
审核编号
18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61页至第1-1-62页、第1-1-294页、第3-3-1-142页至第3-3-1-143页、第3-3-1-19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2018年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购置土地及支付相关土地费用,其中3,000万元因购置土地事项搁浅,被转用于食药流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且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2019年7月12日,股转系统公司监管部对发行人及林应、应岚采取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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