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隆新能:发行人前身设立及增资过程中存在以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物出资、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或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历史出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0-05-18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科隆有限设立时,科隆电器用于出资的亚镍新线、6#大棚、废旧库等房屋因所使用土地为集体土地未能取得权属证书;亚镍厂房、成品库虽已取得权属证书,但因亚镍厂房使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科隆电器、科隆有限未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2009年12月,科隆电器用于增资的房屋建筑物虽完成交付及权属变更手续,但该房屋建筑物权属状态仍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