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隆新能:科隆材料部分建筑物及科隆实业使用的土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限期拆除、土地收回或行政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5-18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科隆材料前驱体车间二建筑面积11,737.78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生产车间,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科隆实业使用的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A区土地因晶诚(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刑事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房屋所有权,相关建筑物存在被房产主管部门限期拆除风险。法律意见书披露,科隆实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包括1#厂房、纯水房、配电房、澡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