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汇科技:2007年非专利技术出资、2018年货币置换及北京市计算中心相关代持还原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05-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博汇科技
审核编号
2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4页至第3-3-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7年,郑金福、郭忠武、刘昕、陈恒、杨桂彤、韩芳、王荣芳以“TrinityAres数字电视监管系统软件”非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元对博汇有限增资;该非专利技术经评估、签署财产转移协议、专项审核和验资后转移至博汇有限。法律意见书披露,北京市计算中心分配的非专利技术权益为便于工商登记由其法定代表人刘昕代为持有;2008年刘昕将其持有的50万元出资转让还原给北京市计算中心,双方确认代持关系解除。2018年,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500万元货币资金置换2007年的非专利技术出资,并办理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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