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松井新材:发行人及东莞鸥哈希排污许可证到期或延续期间存在政策性暂停核发情形,是否影响持续经营及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5-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松井新材
审核编号
27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96-199页;第675-67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松井新材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发行人于2018年1月5日申请延续,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8日回复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尚未出台,暂不换发;宁乡分局于2020年1月13日确认,在新排污许可证核发前,发行人可在原许可范围内依法经营及排污。东莞鸥哈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月17日,其于2019年12月2日申请延续,主管部门因行业技术规范未出台暂不受理,并要求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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