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傲基科技: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4-30 · 终止

公司名称
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傲基科技
审核编号
2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2页至第1-1-73页、第1-1-386页至第1-1-387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陆海传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并由发行人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国际贸易汇款融资业务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陆海传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00万股股份予以质押,以担保发行人对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9月17日期间的债务。发行人已于2019年5月10日归还全部借款,并承诺自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期间不在相关合同项下发生新的借款。包雪阳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2.98%)予以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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