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云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向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员工借款,其中高管借款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注册稿阶段需关注整改及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0-04-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云科技
审核编号
17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64页至第1-1-265页;第3-3-1-22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6年2月17日,公司向杭州触动拆出资金10万元,杭州触动于2016年2月25日全额归还,未计提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2014及2015年度实际控制人谭光华为公司代垫部分款项,截至2015年12月31日余额为559.24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度全额归还;2016年度,公司为时任副总经理翁云鹤、严超分别提供120万元、50万元免息借款用于家庭住房安置,翁云鹤2017年度全额归还,严超经30万元债务减让后于2018年度归还剩余20万元。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认为,公司对翁云鹤、严超的借款行为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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