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成都先导: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未按实发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违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0-03-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成都先导
审核编号
22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9页、第1-1-109页至第1-1-111页、第3-3-1-281页至第3-3-1-28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并存在未按照实发工资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经测算,报告期各期需补交社保公积金金额合计分别为255.06万元、401.11万元、518.60万元和186.64万元,其中应由公司承担部分分别为179.74万元、282.22万元、359.58万元、12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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