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南新制药:发行人与军科院医学研究院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帕拉米韦相关专利权变更及后续专利费用支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0-02-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7月5日,发行人与军科院医学研究院签订《补充协议》,军科院医学研究院同意将ZL200710143607.5号专利及项目专利全部同族专利权人变更为发行人;发行人须按上一年度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销售收入0.2%向军科院医学研究院支付专利费用,并在相关国家上市后的5年按销售营业利润6%支付专利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