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松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对赌及延期回购安排,注册稿披露相关安排已经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1-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松科技
审核编号
17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7页、第1-1-48页、第1-1-49页、第3-3-1-11页、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粤铂星投资有限合伙人西域智慧曾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孙志强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发行人未能于约定期限完成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发生影响合格IPO的同业竞争、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谴责、吊销资质等情形时,孙志强应收购西域智慧在粤铂星投资的实缴份额3,050万元,并约定收购价格及违约金。因发行人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申报,曾触发回购义务;后因筹划申报科创板,各方于2019年3月28日签署《关于延期回购的协议》,将申报期限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提交科创板申报材料并获受理,西域智慧与孙志强、发行人于2019年7月签署解除协议,确认相关补充协议及延期回购协议解除且不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特殊协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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