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基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境内承租物业存在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明、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租赁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1-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东方基因
审核编号
1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3页至第3-3-1-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承租12项物业用于经营。其中3处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方已承诺相关房产可合法用于出租且其有权出租、不存在产权纠纷;发行人承租的2处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因承租上述物业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产生重大纠纷,部分租赁物业权利瑕疵未影响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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