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洁特生物:发行人2016年存在通过供应商周转银行贷款的“转贷”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19-12-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6年,发行人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向中行广州荔湾支行申请贷款,并通过佛山市顺德区毅龙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冠维包装制品加工厂、广州市力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桥头聚友塑料制品厂、广州市铭逸条码技术有限公司五个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转贷。贷款银行将贷款转出至上述供应商金额合计2,092.72万元,供应商扣除当期货款后基本于当日或次日转回公司,转回金额合计1,682.15万元。供应商未收取费用,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或损害双方利益。相关贷款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公司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未损害贷款银行利益。2017年以来未再发生转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