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万德斯: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部分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规范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19-12-1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曾与部分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拆借行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结清大部分拆借资金,并避免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具体包括2017年度向刘军归还157.04万元,该笔资金系刘军于2016年1月1日之前为公司提供的拆借资金;2017年度公司向万德斯(唐山曹妃甸)拆出资金29.00万元,该笔资金系公司为万德斯(唐山曹妃甸)垫付办公楼建设资金;报告期内存在对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