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特宝生物: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股东资格、股本权属及历史股权变动合法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12-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特宝生物
审核编号
1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7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兰春、杨英、孙黎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地位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且不会因本次发行上市而改变;发行人发起人及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自特宝有限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截至基准日,发起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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