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特宝生物:注册稿阶段发行人专利复审行政诉讼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19-12-1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重要主体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注册稿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出具日,发行人无未审结或执行完结的重大案件;2011年9月28日,特宝生物提交名称为“一种稳定的重组人白介素-11水溶液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2014年1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复审后维持驳回决定;2016年10月19日特宝生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复审决定,2019年6月10日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特宝生物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发行人说明该专利涉及尚未上市产品,属于现有产品特尔康增加剂型,是否获得授权不会影响现有产品与销售,也不会影响取得该产品注册批件。发行人无尚未了结重大仲裁案件,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