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兴欣新材:安徽兴欣曾因未设置空气呼吸器检查卡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需判断该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19-12-12 · 终止

公司名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兴欣新材
审核编号
1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3页至第1-1-74页;第1-1-134页至第1-1-135页;第3-3-1-48页至第3-3-1-4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7月2日,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池)安监二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因安徽兴欣未设置空气呼吸器检查卡,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安徽兴欣处以1万元罚款。安徽兴欣已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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