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嘉必优:嘉吉烯王设立时,武汉烯王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28%,未取得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关于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审查认定文件,仅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存在出资审批层级法律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19-11-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嘉必优
审核编号
1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5页;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4年设立时,武汉烯王以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利用发酵法生产多不饱和脂肪酸(花生四烯酸)”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资产合计出资28,823,529元,占注册资本49%,其中非专利技术评估价值1,648万元,占注册资本28%。文件披露该非专利技术出资未取得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文件,与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4年修正)及《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要求不符。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