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聚辰股份:注册稿进一步披露红筹架构拆除中未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未办理37号文返程投资补登记的风险及其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19-11-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5年8月,陈作涛通过富桥国际委托IPV收购聚辰开曼过程中,江西和光依据168号文向富桥国际提供21,900万元跨境人民币借款且已足额清偿;因江西和光与富桥国际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未按照3号令、9号令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陈作涛在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期间通过富桥国际、IPV间接享有聚辰开曼优先股权益,从而间接享有聚辰上海权益,客观上属于37号文规定的返程投资情形,需要办理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程序;2016年7月已终止富桥国际与IPV代持关系并主动消除返程投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