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源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富创精密存在资金拆借及银行贷款受托支付事项,被律师认定为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但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整改规范符合监管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19-11-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源微
审核编号
23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3-160页至第8-3-162页、第8-3-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富创精密因短期经营资金周转向公司拆借资金,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发生多笔资金拆借,金额包括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同时存在富创精密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公司作为富创精密银行贷款受托支付对象收到款项后转出,包括2016年9月14日300万元、2017年1月16日1,500万元、2017年6月1日2,0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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