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当虹科技:发行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要关注员工持股平台人员构成、股份支付影响、控制权稳定及锁定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19-11-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当虹科技
审核编号
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75页、第1-1-76页、第1-1-77页、第1-1-78页;法律意见书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大连虹途为员工持股平台。2015年8月,大连虹途普通合伙人孙彦龙与发行人35名员工签署出资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大连虹途出资份额转让给相关员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发行人因该次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906.72万元;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