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硕世生物: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三人未续签协议,发行人存在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11-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硕世生物
审核编号
12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44页、第82-83页;第4-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三人合计控制公司54.93%股份。三人于2015年12月3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有效期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止。注册稿进一步披露,在协议有效期内三人不会单独或共同解除、终止该协议;协议到期后,三人将以保持发行人控制权稳定为原则确定是否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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