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苏北人: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研坤承租房屋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其承租宣州厂房在申报稿阶段仅办理土地证、尚未办理房产证。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11-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江苏北人
审核编号
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8页、第3-3-1-110页至第3-3-1-1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上海研坤租赁上海嘉定区兴文路885号房屋及宣州经济开发区竹塘路与松泉路交叉口东南角厂房,用于办公、生产、仓储;宣州厂房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上海研坤不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出租方未就上述租赁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证明宣州厂房已完成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筑竣工备案、消防验收等事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没有实质性障碍,出租行为不违反房屋管理相关法规,管委会不会因此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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