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建龙微纳:发行人因旧厂区废渣清理事项受到环保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19-10-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建龙微纳
审核编号
13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78页、第15页、第35页、第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原旧厂区偃师市新寨厂区于2014年已停止生产。在搬迁过程中,因未妥善处理新寨旧厂区原生产污水处理工段所产生的废渣,偃师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7月以偃环罚[2016]0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罚款10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该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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