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溢光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屋出租方未提供相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19-10-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清溢光电
审核编号
1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1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9处房屋,包括合肥清溢承租新站区平板基地公租房及清溢光电在深圳承租多处房屋。上述租赁房产中,仅有少数房屋的出租方提供了相关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发行人说明其对该等房屋的使用未受影响,如不能继续使用,能够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物业,租赁该等房屋供销售及售后人员使用不会因此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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