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溢光电: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唐英敏、唐英年作为遗嘱执行及受托人共同控制发行人,相关继承、承诺契据、一致行动安排及控制权稳定性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19-10-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唐英敏、唐英年,两人为兄妹关系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唐英敏、唐英年作为唐翔千遗嘱执行及受托人通过控制香港光膜100%股权共同控制发行人92.6250%股份的表决权。香港光膜100%股权受益权由唐英敏、唐英年、唐庆年、唐圣年平均分配;四名受益人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契据》,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5年内不要求分配香港光膜股权,由遗嘱执行及受托人持续行使香港光膜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