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元亨: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购、销售、购买资产、无偿受让知识产权、关联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等事项,需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独立性和资金占用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19-10-18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盛通达采购组装服务、向利元亨便利店采购食堂食材及日常用品;2016年向利元亨精密销售设备及配件合计3,139.41万元;实际控制人周俊雄自2016年至今向公司无偿转让96项专利/专利申请;发行人曾向利元亨精密购买运输设备,交易价格86.65万元,并经追溯评估确认评估价值87.3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卢家红拆借资金、控股股东向公司拆借资金、盛通达向公司拆借资金等资金往来;报告期内还存在发行人为实际控制人名义车贷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发行人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