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元亨:发行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需关注税收优惠适用合规性、持续性及退税被追缴或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19-10-18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利元亨
审核编号
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0页;第3-3-1-17页;第3-3-1-45页至第3-3-1-52页;第3-3-1-13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于2016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6年至2018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部分软件产品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自2016年5月起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补充法律意见披露,水口税务分局出具证明,发行人自2016年5月至今相关产品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退税金额、发票开具等符合财税[2011]100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退税额不存在被追缴、退回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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