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瑞新材:东海硅微粉有限设立时,硅微粉厂以土地使用权及专有技术等资产出资,涉及土地权属性质变更、出资资产权属、专有技术形成及是否存在虚假出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19-10-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瑞新材
审核编号
8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3页至第1-1-40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硅微粉厂用于出资的土地原为集体建设用地,后经申请和主管机关批准办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土地出让金、税费已缴纳,发行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硅微粉厂用于出资的专有技术为其自行研发形成,用于半导体及IC封装用熔融硅微粉制备,招股说明书披露该技术不存在权属争议,并已用于主营业务。相关资产已进行评估并经验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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