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泉物联:发行人存在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及发行前股权激励安排,需关注锁定期、闭环原则及合伙份额转让限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19-10-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泉物联
审核编号
2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0页至第1-1-84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共有杭州鸿尔、杭州鸿吉、杭州鸿显和上海禺成森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相关权益退出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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